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双创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7-26
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凤翔高新区、蟠龙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发展,培育更多的创新载体和市场主体,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实施方案》(宝市科发〔2016〕22号)《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宝市科发〔2018〕27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市级“双创”孵化载体的申报主体为:在宝鸡市内注册,符合《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实施方案》或《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请填写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申报市级众创空间的载体按要求填写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2);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载体按要求填写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附件3)、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附件4)及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5)。
2.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县区(高新区)科技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推荐函并填写推荐表(附件1),连同申报材料于8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
3.各县区(高新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相关孵化载体,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审核推荐和上报工作。
4.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当年只能申报一种孵化载体。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强 王琳美
联系电话:3260241
联系邮箱:gykj0917@163.com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15室
附件:1.2022年度申报市级“双创”孵化载体推荐表.doc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