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01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陕西省商贸流通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现将2023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创建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推动我省商贸流通行业绿色发展。
二、创建内容
(一)建立绿色管理制度。制定各类设备设施分类管理制度;完善能源和环境管理体系,强化能耗水耗管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能源统计分析。
(二)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积极采购使用先进的高能效用水用电设备,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提升设施设备绿色化水平,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三)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实施绿色采购,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绿色节能商品销售比例。
(四)提升绿色服务水平。建立绿色服务制度,加强培训,提升员工节能环保意识和绿色服务理念,积极参加节能环保公益活动和主题宣传。
(五)倡导绿色消费。通过优化布局、强化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绿色产品和简化包装的商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鼓励树立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
(六)开展绿色回收。推广垃圾分类,商场内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强化环境保护,鼓励设置智能回收设备。
三、创建流程
(一)企业申报。参与绿色商场创建的企业向所在地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企业绿色商场创建申请报告和申报材料。
(二)各市审核。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核检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省商务厅推荐。
(三)公示公告。省商务厅收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报告和企业申报材料后,委托评审专家组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陕西省商务厅网站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对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作用。要指定专人负责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对企业加强业务指导,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请于8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二)扎实有效推进。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扎实有效推进绿色商场创建工作。要对本地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开展摸底调查,理清行业底数,摸清本地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超市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基本情况表(见附件)请于9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各类媒体作用,多渠道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和绿色流通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发挥相关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中介组织在标准宣贯、行业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带动商贸流通行业节能降碳、绿色消费。
(四)加强政策保障。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畴协调,扎实推进绿色商场创建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对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及时开展年度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总结报告请于11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刘亚宁
电 话:029-63913887
邮 箱:swtltc123@163.com
附件:1.绿色商场创建项目申请表
2.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基本情况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