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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以演代评”落地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以演代评”实施方案》(陕科办发〔2025〕41号)有关规定,对参与省级“三项改革”系列路演且就地转化项目通过“以演代评”方式给予后补助支持,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已参加省级“三项改革”系列路演(含高校院所专场路演、地市行(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路演、重点产业链系列路演)且就地转化的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科研团队或科技成果转化企业。

二、申报要求和评价要点

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本次项目申报分为由他人实施转化、自主实施转化、持续跟踪评价三类进行,分类进行评价。

(一)由他人实施转化。路演后,科研团队向企业转让、许可科技成果,或与企业进行横向科研合作并由该企业实施转化的项目,将企业承接转化成果、推动全省产业创新发展的成效作为重要评价依据。

(二)自主实施转化。科研人员自主实施转化、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等方式创办企业的,将就地转化后技术经济成效和对该产业链创新水平能力提升,以及获得投融资机构投资等作为成果转化重要评价依据。

自主实施转化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为路演后新注册成立或行路演时企业注册成立不满3年;核心技术团队占股不低于30%;企业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新创办企业应建立独立的科研场所;近半年内经营活动正常。

(三)持续跟踪评价。对已自主实施转化的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将企业近年来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创新能力、带动就业、获得投融资等成长情况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6日9:00至2026年1月9日17:00。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以演代评”项目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新增项目申请——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三项改革——以演代评——他人实施转化/自主转化/跟踪评价)进行线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系统自主填报项目申请书并附相应附件及证明材料,经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自动生成电子申报材料(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五、注意事项

(一)“以演代评”项目一个团队或企业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以演代评”项目经费支持。对于自主实施转化类的项目,可根据每年跟踪评价情况给予后补助支持。

(二)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杨老师  87294265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