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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陕科区函〔2019〕511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火炬统计调查制度是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的科技部门专项统计调查项目之一,是支撑服务科技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以及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为做好年度全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制定《2019年度陕西省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19年度火炬统计各项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19年度陕西省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2019年度陕西省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完成2019年度火炬专项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按照火炬调查制度分类对火炬专项统计的组织分工、调查内容、调查对象、上报时间、报送材料和方式等,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火炬统计调查制度分类

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科技部火炬中心对相关统计调查内容进行了调整,并重新进行了分类,其调查制度包括以下四大类:

1.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调查范围包括:国家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六类企业,国家高新区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调查范围包括: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省级高新区。

3.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报表制度,调查范围包括:国家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4.技术市场统计报表制度,调查范围包括:技术合同,技术交易机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组织分工

1.国家高新区负责本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月报、快报,高新区内企业综合统计年报,以及国家高新区风险投资机构统计年报的统计,并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2.省科技厅负责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省级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年报,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快报,并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系单位: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联系人:杨忠勇,党  晖

电  话:029-85532175

3.省科技厅负责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统计调查,并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系单位: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联系人:张仁杰

电  话:13519176840

三、统计调查分工

报表填报和审核均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进行,网址为:https://tyrz.chinatorch.org.cn。

(一)快报统计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负责2019年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

快报数据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1月20日前。

(2)负责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快报统计

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快报汇总数据报所在市科技局,提交时间:2020年1月17日前。

2.各设区市科技局

负责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快报统计。

快报数据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1月17日前。

快报报表传真或扫描件提交时间:2020年1月20日前(纸质版加盖市科技局公章,传真至029-85532175或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电子邮箱:snkjtj@163.com)。

3.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负责省级高新区的快报统计。

快报数据电子版提交时间:2020年1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 snkjtj@163.com。

快报报表传真或扫描件提交时间:2020年1月20日前(纸质版加盖市科技局公章,传真至029-85532175或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电子邮箱:snkjtj@163.com)。

(二)年报统计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负责火炬中心布置的各类统计调查,具体操作按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执行。将国家高新区评价定性指标调查问卷抄送省科技厅,联系人:党晖,18681829941。

2.各设区市科技局

负责各市国家高新区以外(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生产力促进中心年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的调查与数据审核,并按要求向省科技厅报送纸质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生产力促进中心年报数据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3月15日前。

年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3.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负责填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报统计调查表、高新区评价定量指标调查表及定性指标调查问卷。

年报数据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3月15日前。

年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4.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负责特色产业基地的统计调查。

年报数据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3月15日前。

年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5.国家大学科技园

负责大学科技园的统计调查。

年报数据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3月15日前。

年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6.生产力促进中心

负责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统计调查。

年报数据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3月15日前。

年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7.西安软件园

负责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的统计调查。

年报数据网上上交时间:2020年3月15日前。

年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8.众创空间

负责众创空间的统计调查。

年报网上数据提交时间:2019年12月25日前。

半年报网上数据提交时间:2020年7月25日前。

网络平台上报,并将签字盖章件附件上传。

9.科技企业孵化器

负责孵化器的统计调查。

年报数据网上提交时间:2020年1月17日前。

网络平台上报,并将签字盖章件附件上传。

(三)月报统计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

月报数据网上提交时间:每月25日前填报上个月月报数据,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在2亿元及以上)、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省级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需要报送综合统计年报调查表。上报材料为火炬系统在线打印(带系统自有水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的年报及错警因说明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内容包括:

(1)区外总收入在2亿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即高新区企业统计报表中表GQ-001、GQ-002、GQ-003、GQ-004和GQ-005)。

(2)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即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报表中表RJJD-01和RJJD-02)。

(3)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即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报表中表TSJD-01)。

(4)创新型产业集群情况统计报表(即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报表中表JQ-01、JQ-02、JQ-03和JQ-04)。

(5)各省级高新区上报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即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报表中表SJGZ-01)。

(6)国家大学科技园统计报表(即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报表中表DXY-01、DXY-02和DXY-03)。

(7)生产力促进中心报表(即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报表中表SCL-01、SCL-02、SCL-03和SCL-04)。

报送地点: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陕西省科技情报研究院1号楼226室

收件人:党  晖,18681829941,029-8553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