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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集2022年度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蟠龙高新区、凤翔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激活我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环境,扩大企业融资渠道,按照《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设立方案〉和〈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宝办字〔2017〕10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支持对象

基金支持对象主要为从事创业投资的投资机构及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1.种子期企业,是指具备如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即,创新创业拟发起设立的企业;主要技术还处在研发阶段,尚未形成销售的企业;有产品试销,尚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的企业;有产品销售,但收入少于支出,尚未盈利的企业。

2.初创期企业,是指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3.早中期企业,是指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即: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同时,企业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具备领导力和创造力,团队股权结构合理。

2.企业产品成型,商业模式成熟并经过验证,财务管理相对规范;处于种子期的企业,可无成型产品,但须拥有先进的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

3.企业估值合理,接受股权投资并愿意共同发展。

二、基金支持方向

基金重点投向宝鸡市域内及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支持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符合国家和我市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应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增长前景。科技创业项目,应具备核心优势和竞争壁垒。

三、基金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跟进投资、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投资和运作。跟进投资是对投资机构选定投资的目标企业,基金与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直接投资是指对选定的目标企业基金直接进行投资,旨在充分发挥政策性基金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吸引其他社会资本跟投。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记录等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2.申报单位须填报项目建议表、申请书,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利装订成册,报各县(区)、高新区科技局。申报资料在宝鸡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baoj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3.各县(区)、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审核本辖区内的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体系建设科,纸质资料报相关业务科,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3月31日。

五、联系咨询

资源配置与创新体系建设科:冯强  3260239   邮箱:147952320@qq.com;

工业科技科:王琳美 3260241   负责受理工业类项目;

社会发展科技科李红 3260132   负责受理社会事业类项目。

 

附件:1.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建议表

2.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申请书

3.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日

 

关于征集2022年度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