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通知公告列表
-
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宝鸡高新区)第一批技术创新需求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146号)的有关部署,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宝鸡高新区)由科学技术部指导,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与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鸡市科技局承办。挑战赛以解决企业技术需求为目标,面向社会公开“悬赏”解决方案,通过“挑战”“比拼”的方式,择优确定解决方案。经公开征集,遴选了第一批30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现面向全国公告,寻求挑战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需求清单 序 号需求名称技术类别1高强韧钛合金制备技术开发技术研发2自动化钛材打磨处理生产线或设备开发技术研发3锻钛件表面缺陷自动修磨系统的设计和产品配套技术配套4生产看板数字化动态演示系统开发技术配套5数据库及数据分析平台开发技术研发6数字化工厂仿真规划方案设计技术改造7钛残料自动化处理系统设计技术改造8高温合金调压铸造系统研发技术研发9一种油田用井口法兰快速连接装置研发产品研发10非金属增强套筒接头连接工艺优化产品研发11金属扣压接头扣型模拟分析以及验证技术研发12连续纤维增强复合管优化设计技术研发13一种在线智能监测复合管研究技术研发14智能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自动清洗装置设计技术研发15超高精度静压主轴加工制造技术研发16非接触式金属密封圈加工制造工艺技术配套17高精度、高分辨率数控机床控制系统(纳米级)开发技术研发18焊接机床零部件开发及应用产品研发19车载轨道几何尺寸检测系统开发技术研发20平台及大数据研发技术开发技术研发21集成电路MCU封装引线框架LQFP80L~128L研发产品研发22超声波无损应力检测技术及设备研发技术研发2310KV输配电级智能双电源转换开关产品研发24一种非接触式的工件轴向定位机构开发技术研发25手性二茂铁膦配体的合成工艺研发与应用技术研发2640.5kV开关柜可靠性提升及标准化设计产品研发27开关柜拼柜局放的控制技术研发技术研发28中压直流断路器研发技术研发29大盘重钛合金型材线坯的生产加工技术研发产品研发30超声刀用钛合金丝材的生产加工技术研发产品研发二、挑战须知(一)挑战资格凡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挑战赛规则,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自然人均可报名挑战。(二)挑战报名请在中国创新挑战赛官网在线注册报名(网址:challenge.chinatorch.gov.cn)。也可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sninfo.gov.cn)、宝鸡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baoji.gov.cn)、宝鸡高新区管委会网站(bjgx.baoji.gov.cn)、“宝鸡高新”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相关报名资料。(三)截止时间请按照要求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参赛声明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bjgxkcj@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大赛组委会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69号高新大厦联系电话:0917-3780193/17789273005附件:1、 中国创新挑战赛声明.docx 2 、挑战报名表.docx 3、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宝鸡高新区)第一批技术创新需求详表.zip宝鸡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8月15日
【详细】 2022-08-15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双创孵化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凤翔高新区、蟠龙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推动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发展,培育更多的创新载体和市场主体,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实施方案》(宝市科发〔2016〕22号)《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宝市科发〔2018〕27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市级“双创”孵化载体的申报主体为:在宝鸡市内注册,符合《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实施方案》或《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二、申报程序和要求1.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请填写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申报市级众创空间的载体按要求填写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2);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载体按要求填写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附件3)、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附件4)及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5)。2.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县区(高新区)科技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推荐函并填写推荐表(附件1),连同申报材料于8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 3.各县区(高新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相关孵化载体,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审核推荐和上报工作。4.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当年只能申报一种孵化载体。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强 王琳美联系电话:3260241 联系邮箱:gykj0917@163.com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15室 附件:1.2022年度申报市级“双创”孵化载体推荐表.doc 2.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申请表.doc 3.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doc 4.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doc 5.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doc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6日
【详细】 2022-07-26 -
关于开展2022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财政、税务、商务、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22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各市(区)科技局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二、申报条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三、申报程序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一)纸质申报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纸质资料报送要求准备资料。附件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资料封面按照申请表首页制作,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所有材料胶状成册。申报企业需提供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附注)及企业2021年度技术先进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比例情况说明表(参考格式见附件1,须企业和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市(区)科技局,其中一份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收入情况说明原件。(二)网络申报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在“服务事项”中点击“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办理入口”,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我要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在火炬中心平台注册过的企业直接登录)。注册信息受理通过后,企业在技先平台填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审)申请表》并上传证明材料,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2)。(三)审核推荐各市(区)科技局牵头,根据《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企业申请表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一栏加盖公章推荐。(四)材料报送各市(区)科技局出具推荐函,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四、工作要求(一)各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会同当地财政、税务、商务和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做好业务指导与培训,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二)要按时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各推荐部门要强化牵头审核责任,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确保上报材料符合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中如实填报服务外包业务数据。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座612科技厅区域创新处联系人:苗宏雄029-87292778 党继强029-82401793附件:1.2021年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情况说明表.doc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网络上传资料要求.doc陕西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2年8月9日
【详细】 2022-08-17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秦创原战略研究院“揭榜挂帅”软科学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高端智库支撑引领、优秀专家团队决策咨询作用,加力加速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聚焦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由“势”转“能”和陕西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和突出问题。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决定采用“揭榜挂帅”方式实施一批省软科学研究课题,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并通知如下。一、课题榜单1.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路径研究;2.秦创原“三器”建设模式探索及共性要素总结凝练研究;3.秦创原总窗口与地市协同联动策略研究;4.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管理体系与实施路径研究;5.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与发展壮大模式路径研究;6.陕西重点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机制研究;7.依托西安科技资源优势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路径研究;8.秦创原市场化企业化运行机制研究;9.推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扎实落地对策研究;10.完善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利益分配机制研究。二、揭榜要求(一)每个榜单任务拟支持课题1项,不设子课题。(二)课题申报单位须为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三)申报课题应明确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并符合下列要求。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2.课题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课题研究工作。3.课题一经立项,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三、揭榜程序(一)有意向揭榜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1)、课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五份,由课题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统一提交。电子版(课题申请书和课题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zhifengxie@xjtu.edu.cn。征集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二)省科技厅和秦创原战略研究院共同组成专家组审查揭榜方资质,评估项目可行性方案。(三)秦创原战略研究院与揭榜方对接,遴选最优研究方案。无法确定唯一合作对象的,在征得揭榜方同意后可采取“赛马制”,平行启动,以最先达标的揭榜方为优胜者,其余揭榜方自动淘汰。(四)揭榜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秦创原战略研究院与揭榜方作为联合承担单位与陕西省科技厅签订项目任务书。(五)项目实施完成后,省科技厅和秦创原战略研究院共同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四、诚信要求揭榜方、需求方在科学研究或成果应用的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科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五、课题管理(一)本研究课题周期:自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课题结项成果经专家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二)单项课题经费额度20万元,以后补助形式拨付。(三)课题最终成果应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题成果应包括1篇高质量研究报告和2篇以上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四)省科技厅、秦创原战略研究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六、联系方式秦创原战略研究院 谢志锋 13484516730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乔顺利 029-87294265附件:1.秦创原战略研究院揭榜挂帅课题申请书申报书.doc 2.秦创原战略研究院揭榜挂帅课题申请汇总表.xlsx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8月15日
【详细】 2022-08-15 -
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宝鸡高新区)第一批技术创新需求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2〕146号)的有关部署,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宝鸡高新区)由科学技术部指导,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与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鸡市科技局承办。挑战赛以解决企业技术需求为目标,面向社会公开“悬赏”解决方案,通过“挑战”“比拼”的方式,择优确定解决方案。经公开征集,遴选了第一批30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现面向全国公告,寻求挑战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需求清单 序 号需求名称技术类别1高强韧钛合金制备技术开发技术研发2自动化钛材打磨处理生产线或设备开发技术研发3锻钛件表面缺陷自动修磨系统的设计和产品配套技术配套4生产看板数字化动态演示系统开发技术配套5数据库及数据分析平台开发技术研发6数字化工厂仿真规划方案设计技术改造7钛残料自动化处理系统设计技术改造8高温合金调压铸造系统研发技术研发9一种油田用井口法兰快速连接装置研发产品研发10非金属增强套筒接头连接工艺优化产品研发11金属扣压接头扣型模拟分析以及验证技术研发12连续纤维增强复合管优化设计技术研发13一种在线智能监测复合管研究技术研发14智能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自动清洗装置设计技术研发15超高精度静压主轴加工制造技术研发16非接触式金属密封圈加工制造工艺技术配套17高精度、高分辨率数控机床控制系统(纳米级)开发技术研发18焊接机床零部件开发及应用产品研发19车载轨道几何尺寸检测系统开发技术研发20平台及大数据研发技术开发技术研发21集成电路MCU封装引线框架LQFP80L~128L研发产品研发22超声波无损应力检测技术及设备研发技术研发2310KV输配电级智能双电源转换开关产品研发24一种非接触式的工件轴向定位机构开发技术研发25手性二茂铁膦配体的合成工艺研发与应用技术研发2640.5kV开关柜可靠性提升及标准化设计产品研发27开关柜拼柜局放的控制技术研发技术研发28中压直流断路器研发技术研发29大盘重钛合金型材线坯的生产加工技术研发产品研发30超声刀用钛合金丝材的生产加工技术研发产品研发二、挑战须知(一)挑战资格凡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挑战赛规则,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自然人均可报名挑战。(二)挑战报名请在中国创新挑战赛官网在线注册报名(网址:challenge.chinatorch.gov.cn)。也可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sninfo.gov.cn)、宝鸡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baoji.gov.cn)、宝鸡高新区管委会网站(bjgx.baoji.gov.cn)、“宝鸡高新”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相关报名资料。(三)截止时间请按照要求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参赛声明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bjgxkcj@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大赛组委会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69号高新大厦联系电话:0917-3780193/17789273005 附件:1.中国创新挑战赛声明.docx 2.挑战报名表.docx 3.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宝鸡高新区)第一批技术创新需求详表.rar宝鸡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8月15日
【详细】 2022-08-15 -
关于开展2022年宝鸡高新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按照《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宝高新委发〔2022〕113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宝鸡高新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范围及基本条件(一)申报范围1.瞪羚企业是指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宝鸡高新区内、依法生产经营,已经跨越创业期死亡谷,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稳步进入高成长期,综合效益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性强,在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优秀标杆企业。2.瞪羚企业申报,遵从自愿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高新区科技创新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认定为高新区瞪羚企业,并协调给予政策支持和培育扶持。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3.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产业领域符合宝鸡高新区战略发展方向,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绿色环保、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二)申报条件1.定量指标:近一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属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1)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四年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2)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四年前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近四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正增长。(3)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4)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2.定性指标: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2)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二、申报材料(1)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3)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4)企业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5)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7)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花名册、参保缴费证明等资料;(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四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9)近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表格;(10)申报材料真实性说明。三、有关要求1.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简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申请书、附件材料。2.于2022年9月10日前一式四份报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材料电子版发至1069606795@qq.com邮箱。3.宝鸡高新区按照“公开征集、专项筛选、专家评审、名单审定、对外公示”的工作流程,开展“瞪羚企业”遴选工作,每年认定一批“瞪羚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对“瞪羚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发展的实时情况,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其开展创新活动。联系人:李莉 0917-3780195附件:宝鸡高新区瞪羚企业申请书.docx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8月11日
【详细】 2022-08-11 -
宝鸡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征集企业技术需求的通知
宝鸡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征集企业技术需求的通知区内各企业:为掌握了解区内企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确保科技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科技研发过程遇到的技术瓶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同时加快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引进、吸收、消化和产业化,打造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现面向高新区企业征集技术需求,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宝鸡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于2002年在宝鸡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的综合性科技服务机构,主要面向宝鸡特色产业及产业集群的发展,面向科技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培训、管理咨询、统计调研、信息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等服务工作。是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宝鸡钛谷产业集群基地确立的重点服务支撑机构,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中心作为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长期致力于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积极促成技术成果转化落地。本次技术需求征集将根据情况汇总整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开展精准产学研活动,做好现有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的对接。请各企业点击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认真填写调查需求,要求内容真实有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需求链接:https://jinshuju.net/f/gRhCAp 宝鸡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2年6月7日
【详细】 2022-06-07 -
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4月1日陕西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我省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实现规模倍增,加力加速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增添动能和活力,制定本计划。一、工作思路和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强化科技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牵引,以培育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够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的科技型企业为导向,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企业为路径,多措并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培育一批上市企业,努力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科技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态势。到2024年底,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中的规模以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即: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0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不少于2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5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过30家;力争新增3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1000家。二、重点任务(一)实施科技型企业“登高”工程。1.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调查和评价制度,强化企业研发能力评价导向。(省科技厅负责)对发展质量效益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负责)设立科技企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通过“项目+补助+配套”方式,落实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奖补政策。(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市县创新驱动发展监测指标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2.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中单列经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精准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我省和国家科技任务。(省科技厅负责)完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作为重要绩效考核指标。(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优化企业创新积分与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联动机制,加大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负责)健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大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政府非招标采购力度,带动企业技术研发及产品迭代。(省财政厅负责)完善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优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供给,大幅提升企业研发能力。(省科技厅负责)3.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数“倍增”行动。加大省级财政投入,支持科技人员自主创办、大中型企业孵化外溢、引进人才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负责)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对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经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形成的综合贡献给予一定奖励。〔各市(区)政府负责〕加快培育一批“四科”(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够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特征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厅负责)4.推进孵化载体建设全覆盖。加速国家级孵化载体在市(区)、省级孵化载体在省级高新区建设布局“双清零”,推动全省理工类、综合类高校大学科技园建设全覆盖,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各类孵化载体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效能。(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负责)每年发布孵化载体建设评价报告和绩效排行榜,对孵化企业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经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给予20万元-50万元后补助支持,发展成效突出的大学科技园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负责)5.促进成果专利“高质”产出。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鼓励市(区)按照最高不超过研发支出40%的标准(最高200万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研发成果予以奖励。〔省税务局、各市(区)政府负责〕支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组织举办“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促进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与布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实施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先进科技成果及专利技术就地实施转化。到2024年,力争全省3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负责)(二)实施科技型企业“升规”工程。6.支持科技型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型企业“升规”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链,将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作为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对象入库培育。建立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每年遴选350家左右重点企业,加强帮扶、指导、服务。对各市(区)每年“小升规”工业企业按净增加量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负责)7.引导产业链创新链联动发展。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支持“链主”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行业(产业)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业孵化园区,引导产业链创新链联动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发挥创新链集聚效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市(区)政府负责)8.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供给。开展创新链精准对接行动,围绕人工智能、3D打印、光子等新兴产业,部署一批重点研发项目。聚焦能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实施省科技重大项目。纳入重点重大项目的给予项目总投入50%的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产品开发,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发挥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用,构建完善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省科技厅负责)9.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按照企业主体、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服务支撑的原则,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特派员行动,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引导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广泛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中小企业运用数字化手段结成跨企业协同网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三)实施科技型企业“晋位”工程。10.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给予不超过 5%、最高500万元的奖补(中小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11.加强“小巨人”企业培育带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户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开放市场、资金、数据等创新要素资源,建立协同创新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链协同性,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更好地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12.推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引领示范。积极培育打造一批专注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工艺)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对认定为单项冠军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国家项目,首次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各市(区)对本地区的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区)政府负责)13.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挥大企业大集团技术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大企业采取“服务平台+创新生态+专业服务”等形式向中小微企业开放资源。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引导大中小企业建立技术创新和产品制造协同关系,鼓励大企业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大型仪器设备等,支持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配套需求、供应链体系需求开展专项对接和服务,带动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负责)(四)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工程。14. 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联合培育。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与上海、深圳、北京、香港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战略合作,强化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后备企业推荐、筛选、培育等工作机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名录,助力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负责)设立科技型企业上市支持计划项目,通过拟上市企业培育立项的,给予企业“户均”100万元科技专项支持。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以定向组织科技项目形式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省科技厅负责)15. 拓宽深化科技金融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开展投贷结合、投保贷结合等模式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对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定比例贴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负责)16. 大力发展私募创投机构。积极发展风投、创投、产投行业,完善行业推进机制和扶持政策,培育壮大本地机构,吸引知名创投机构来陕投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陕西证监局负责)加快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落地运营,有效发挥基金杠杆作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负责)充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西安)子基金以及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国有科创企业及国有投资机构、相关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科创、“三创(创新、创造、创意)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可以通过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进行股权转让和退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负责)17. 加强区域股权市场建设。设立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秦创原专区,做大做优科技创新专板,组织推动科技型优质企业集中挂牌、直接融资,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资本市场融资服务。搭建股权登记托管开放式服务平台,为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自主申报登记、质押等创造条件。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依法快速办理企业上市所涉行政审批及确认等事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三、保障措施18. 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考评督导等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将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作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内容,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本计划深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9. 强化人才支撑。实施秦创原人才专项,推动高层次人才、“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加快产业链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引进。(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优化科技型企业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许可等程序,推动完善家属签证、子女入学等服务,鼓励在企业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省公安厅、各市(区)政府负责〕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试点开展职务科研成果权属改革。(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持续优化职称评审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20. 优化创新环境。精心梳理、精准推送、精细落实惠企援企政策,坚持快审批、优服务、破障碍,让企业感受到政策的精度和服务的温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区)面向科技型企业开放智慧城市、重大工程等应用场景,发布场景清单,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基地(平台)建设、场地租赁等的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区)政府负责〕推动技术要素灵活参与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激活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对重大项目、成果、典型人物和企业的宣传,培育“鼓励创新、尽责容错”的创新文化。(省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详细】 2022-04-01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加快科技政策落实落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要求,现就陕西省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条件(一)基本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2022年申请入库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陕西省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二)直通车条件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评价流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坚持统一规范、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评价工作流程示意如下:(一)注册登记用户访问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二)自主评价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三)信息确认各评价工作机构(即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见附件1)。《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确认通过,在线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予通过。(四)名单公示。省科技厅实行“严标准、快审核、勤公示”的工作机制,适时生成各批次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网(kjt.shaanxi.gov.cn)上公示10个工作日。(五)入库公告。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科技厅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站和省科技厅网站公告。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受理时间截止至今年10月12日。三、有关要求(一)扎实做好评价服务工作。各评价工作机构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诉求,严格标准、强化责任、优化服务,加大政策供给保障和落实力度,高质量做好评价服务工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配合做好集中抽查。按照国家工作安排,第四季度将会开展入库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被抽查企业应及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未提交资料的,或者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撤销登记编号。(三)利用好各类服务平台。为指导企业顺利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厅开发了“掌上辅导系统”(https://jinshuju.net/f/rCHbfe)。请各地市科技部门指导企业利用好此程序,协助企业实现快速入库。同时设立“虚拟专家室”,及时回复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虚拟专家室”加入方式见附件2。四、联系方式陕西省科技厅 高 阳296930313@qq.com,029-81884003西安市科技局 李心安、简 鑫 029-88407751,88405315西安高新区 陈 艳 029-89199030,88333608宝鸡市科技局 郭 伟 0917-8601133咸阳市科技局 王 勉 029-38162660铜川市科技局 李 斌15591908960渭南市科技局 解 璞0913-2933657延安市科技局 汪 飞0911-7090920榆林市科技局 常 磊0912-3885793汉中市科技局 李碧强13259293728安康市科技局 成家宁0915-3221022商洛市科技局 李 钊0914-2381500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局 李 云 029-87019511韩城市科技局 张 鹏0913-5329858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docx 2.陕西省虚拟专家室及加入方法.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31日【相关阅读】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
【详细】 2022-03-31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揭榜挂帅”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加力加速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高科技计划支撑创新发展效能,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陕西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省科技厅围绕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征集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式省科技厅设立“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库,常年面向我省重点产业链上中下游龙头骨干企业、院所、高校征集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需求,支持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重大应用科技成果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落地转化。“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需求征集模块下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二、征集对象聚焦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由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领军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科创板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提出;成果转化类项目面向全国高校、院所征集有意向在陕转化落地的重大科技成果。三、征集条件(一)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应聚焦我省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产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任务,清楚描述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交付物、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揭榜方须具备的条件等。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方的基本条件:①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单位和本产业领域推广应用;②具有实施项目的资金和配套条件;③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成果转化类项目需求应提供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重大科技成果,清楚描述拟转化成果的基本内容、实践效果、适用领域、推广价值以及揭榜方须具备的转化条件、资金投入、成果转化方式及产权归属等。成果转化类项目需求方的基本条件:①已攻克的关键核心技术成果符合陕西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②拥有拟转化科技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③技术团队愿意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并持续提供技术服务。省科技厅将组织行业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入库需求进行审核论证,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向社会张榜发布。对按程序成功揭榜的“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省科技厅将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联 系 人:薛向宏 杨宝林 029-81773390技术支持:4001616289 029-81776038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4日
【详细】 2022-03-14